超过三十步,箭矢便开始偏移。
超过五十步,箭矢的落点便只能听天由命了。
……
测试完猎弓的威力,李牧再次进山。
距离缴纳皇粮的日子越来越近,之前从孙瞎子那里敲竹杠得来的十两银子,尚且不够购买六百斤粮食。
如今市面上新稻米三十文一斤,就连往年的陈米也要卖到二十五文。
六百斤粮,需一万五千文,折合银子十五两。
有了上次的经验,他直奔发现羊群的溪流而去。
淅淅沥沥的水流声远远传来。
李牧像一头谨慎的猎豹,小心翼翼地靠近,不发出一点声响。
当初他藏身的那棵大树下,依然残留着干涸的血迹。
血迹旁,有几道梅花般的脚印,显然是新的!
“这是……狼?”李牧瞳孔一缩。
他对猛兽的脚印极为熟悉,眼前这些明显属于狼。
狼的嗅觉极其灵敏,哪怕相隔数里,也能嗅到空气中的血腥味。
李牧猜测,这些血迹将它们吸引了过来。
“希望它们发现这里没有受伤的猎物后,已经离开了。”李牧心跳加速,默默祈祷。
狼这种生物,单打独斗并不可怕,一个成年男性便能轻松对付。
可一旦成群,便是山林中的霸主。
即便是虎、熊,也要绕道而行!
他平复了一下心情,继续向前走了几步,那条横在半山腰的小溪映入眼帘。
这次没有羊群。
但……却有一只极为肥硕的野兔!
它正趴在溪水旁的一块大石上,将脑袋伸进溪水中舔舐,不时抬头打量四周。
两只狭长的耳朵不停摆动,时刻聆听着周围的动静。
没有羊,野兔也不错!
虽然肉少了些,但总比空手而归强!
李牧深吸一口气,目测了一下自己与猎物之间的距离,约三十五步。
有些远,但他不能再靠近了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