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破皮肉,不动骨头。
只消用七寸长的银针,钉在我的心口,既死不了,又时时锥心刺骨。
这法子真好,我果然时时刻刻都清醒地痛着。
因为清醒,我将日子记得清楚。
莫正卿已经有十九日没来了。
明日就是十月十五,我们初遇的日子。
那日,我正在水下找寻南珠。
忽地,头顶一暗,我抬头看去,一张干净澄澈的脸出现在我面前。
他的素色衣袍像莲花一样盛放在水中。
我张开双臂,将他接了过来。
我从来不知,男子可以那么好看,唇红齿白,长发如漆,眼睫修长,凝了细密的水珠。
不知是不是知道自己有救了,他竟眨动了一下眼睛,棕色的眸子让我心跳漏了一拍。
想来,莫正卿一定已经忘记这个日子了吧。
毕竟新人在侧,旧人还是弑母杀妹的仇人。
怎么算,他都不该再记得,再想起。
我放下了。
许是没了执念,那天成了我入狱以来,第一个阖眼安睡的夜。
月亮透过窗户洒落进来。
模模糊糊中,有一双手抚着我的脸与肚子。
“阿棠,我夜夜难眠,你如何能睡得着?”
话音落,一滴冰凉的泪水滴在了我的脸上。
阿棠?
除了莫正卿,没有人这样唤我。
我勉力睁眼,真的是莫正卿!
可他面目狰狞,全然不似平时容貌。
“说!你将母妃她们的尸骨埋在哪里了?”
“孤找了整整十九天,整个皇宫都掘了一遍,说,到底在哪里!”
“于晚棠!你杀了人,还要将他们挫骨扬灰,你没有心!”
说着,莫正卿就要伸手拔我心口扎着的那根银针。
“慢着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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