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刀刀连忙点头,如实回道:
“回大人,民女父母双亡,家中缺个顶梁柱。”
“所以便想买个夫婿回家,让他入赘,好延续香火。”
“哦,是嘛?”
刘璋听了她的话,嘴角一翘,顿时乐了。
饶有兴味地再次扫她两眼,调侃道:
“可他手脚都被我给废了,恐怕没法替你撑起门户吧?”
“如此,你竟还愿意买他?”
“是。”
宋刀刀小心谨慎继续回答:
“民女买他的时候就已经知晓他腿脚不好了。”
“只是民女想,只要他还能传宗接代,手脚废了也无碍,我也不奢望他能干什么活。”
“最重要的,是他便宜,民女买得起。”
“哈哈哈哈——”
刘璋哈哈大笑,被她的话给彻底逗笑。
“好一个便宜!”
他笑问:
“那你花了多少银钱买下他的?”
“回大人,花了三贯。”
“三贯?”
“三贯买个废人,还附带一个毁了容的丑女人?”
“你挺会挑人的。”
“谁教你的?”
“回大人,并无人教民女。”
“我就看着合适,便宜,人也长得俊。”
“恰好手里正好有三贯银钱,所以就买了。”
“一开始看他手脚不好,我原是不打算买的。”
“毕竟我家只是普通农户,家中并不富裕。”
“后来那位差爷说可以搭一个女奴给我回家干活,我这才买下。”"